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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全市水利系统2007年上半年水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五是规费征收尚未完全到位。统计数字显示,上半年全市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为391万元(其中江宁161万元,浦口115万元,六合87万元,溧水28万元),与往年相比,征收的范围和力度都有所加大,但是与全市的开发利用项目相比,水保两费的征收还有相当大的余地。另外要通过约束各级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逐步规范规费征收中的减、免、缓程序,提高规费征收额度和征收时效。

  六是信息宣传不够。长江河道管理处编制的《水政月报》、溧水县水务局编制的《水政水资源工作动态》、江宁区水务局就重要事项编制成简报分送到相关单位,使得有关人员能够及时知道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了解重要事件的进展程度,不仅仅是宣传和通报有关信息,更重要的通过这种载体搭建经验交流的平台,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单位工作做的很多,有创新,如雨花台区执法中贯彻的“三心”(巡查要“细心”,对违法者要“耐心”,处罚违法行为要“狠心”)经验就是很好的实践总结,但对外宣传不够,这些好的工作经验没有在面上得到推广。

  三、几点建议

  为切实推进各项水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加强水利政策法规的研究和贯彻工作。虽然各单位在政策法规的研究和贯彻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比还有不适应的地方。要保障和推动各项水利管理工作在依法行政的框架内有序开展,就必须加强政策法规的研究,逐步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规定,以资源水利的观念服务和支撑水利事业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行政许可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水利部门的形象。各区县水利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理顺机制,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各环节、各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行为,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是要研究河道的长效管理措施。通过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长江、滁河(含马汊河)等重点河段仍是违法行为频发的热点地区,长江六合段也将成为开发利用的热点。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及沿江各区要充分利用沿江水环境整治契机,紧密配合,全面、及时地掌握沿江岸线的占用及变化情况,并调整执法力量,加强敏感地段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规范占用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河势稳定,服务沿江(河)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单位要研究规范管养分离河段的管理措施,制定有关事项的办理制度和流程,对管养分离河段实施长效管理,有效降低违法行为发生率,巩固河道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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