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问题
通过查看各单位公示情况,并对上半年的执法巡查台帐、培训记录、简报、宣传材料、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在政策研究、水事案件办理、清障及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环节,规范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不全。虽然各单位在政务公开方面
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普遍存在公开内容不全的现象,部分区县仅将执法人员和部分办事流程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网上公示内容也不全面。请各单位根据各级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逐步予以完善,多渠道、多方式地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社会监督。
二是执法责任制度还不完善。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对不履行或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一种法律制度。各单位普遍存在执法责任分解不到位、执法监督流于形式、执法责任量化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全面落实等现象,内部工作流程不尽规范。秦淮河管理处在推进河道管养分离实施的过程中,将管理、养护、执法各环节相互衔接、制约、监督,但若能以正式制度的形式对该工作流程进行固化,效果会更好。
三是执法案卷材料不全,归档不及时。在检查中发现,已经结案或办结的执法案卷归档不及时,行政许可案卷中涉及办理流程、向申请人发出的文书材料没有归入案卷。如栖霞区在办理中国水泥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埋设电缆申请中,申请人于7月3日提出申请,该局7月4日就予以审批,并积极协调申请人与南京正讯通信技术开发公司间的光缆迁移事项,办理的效率很高,流程顺畅,服务意识较强,但是没有发现行政许可办理中应当向申请人制发的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单、受理单、决定书送达回执等证明自身依法办理的有关文书,档案材料存在缺陷。除溧水县能够及时对结案材料进行及时归档外,各单位还存在对执法证据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行政处罚案卷没有及时进行归档的情况,如果遗失有关证据材料,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可能导致不利的后果。
四是执法效率还有待提高。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全市发生的近500起水事违法行为中,已经有效处置的违法行为340多起,还有150多起因各方面原因正在处理之中,处理不好会对以后的执法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各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