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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通过南京水利网站公开。突出网站的公开效应,通过“政务公开”、“权力阳光运行”、“热点问答”、“局长信息”、“执法监督信箱”、“投诉信箱”等模块,通过栏目公开、电子邮件、在线解答、在线信箱等形式,实现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群众的网上沟通,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政务公开中的重要作用。

  3、通过南京水利信息公开。定期不定期编发水利信息,及时发布水利政策、报道水利工作。

  4、通过市政府权力阳光政务大厅公开。充分利用权力阳光政务大厅平台,发布水利系统依法行政等相关政务信息,增大工作透明度。

  5、通过其它形式公开。开辟政务公开栏、文件查阅、资料索取等渠道,开通政务公开咨询电话、热线电话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

  上述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五)全面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按照今年全市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南京市水利局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方案》。

  1、内部试运行(7月1日~8月20日)。权力阳光机制构建的主体工作完成后,先进行内部试运行,并及时解决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自测自评(8月21日~8月31日)。根据试运行情况,仔细对照市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市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和省厅有关水行政公开的考核内容,进行自测自评,并积极做好市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3、市级验收(9月1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市阳光办申请验收,并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的三项基本制度和配套制度。政策法规处负责制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人事处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纪检监察室负责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基本制度和配套制度6月中旬左右完成。

  上述工作由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五、有关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有关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参照局机关方案运行,并接受局机关指导和监督。

  附件:
  南京市水利局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
  陈 勇 市水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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