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事局、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
  (三)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
  (四)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其报名资格审查依照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执行。
  六、报名组织
  (一)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方式。报名时间从2008年1月15日开始至1月30日截止。
  (二)网上报名网址为:www.njrsks.com;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08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考者网上报名、网上支付费用成功后,应将有关材料送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红山路166号1楼。)接受资格审查,同时订购教材。资格审查时间从2008年1月15日开始至1月30日截止。需送交的材料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内容应有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年限,并盖有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市人事局会同质监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由省人事厅会同省质监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考生6月中旬起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或与市职称评介中心联系,电话:83151850;83151851。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