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业绩(35分)
(1)每年现场指导(以工作记录为证)不少于5次,得4分,少1次扣2分,多1次加1分;
(2)每年专家团队提交成果论文2篇以上,得4分,少1篇扣2分;发表成果论文1篇加3分;
(3)每个园区培训获得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员2名以上,得4分,少1名扣2分;
(4)技术示范园区考核合格率90%以上,得5分;
(5)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引进示范成功率60%以上,得6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6)制定标准(规程)1个以上,得6分,获得区级审定加3分;
(7)取得自治区级成果(经验),得6分,通过自治区级鉴定1个加3分。
3、示范效果(20分)
(1) 示范园区示范户经济效益高于周边农户20%以上,得5分,高10%得3分,低于10%不得分;
(2)辐射带动面积大于本园区5倍以上,辐射区经济效益高于其它农户10%以上,得6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3)促进产业(企业)新技术到位率、新品种覆盖率、科技贡献率每年提高1-2%,得6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4)有职称的农民技术员每人培训周边农户20户以上,得3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4、管理水平(15分)
(1)档案(文件档案、技术资料、生产纪录、工作日志)齐全、整洁、规范,得5分,少1项扣1分;
(2)每月报送信息1条,及时准确,得6分,少1条扣0.5分;
(3)工作安排及时、检查措施得力、上报材料真实,得4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第五条 建设管理小组办公室考核技术示范园区,采用100分制,分三个方面考核:(1)任务完成情况50分;(2)示范效果35分;(3)管理水平15分。
1、任务完成情况(50分)
(1)选定技术示范园区环境好、交通方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齐全、辐射基地大、农户科技意识较强,得4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2)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得8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3)主推技术到位率90%以上、主推品种覆盖率100%,得5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4)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引进示范成功率50%以上,得5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5)园区内科技示范户种、养殖水平区内领先、规模大、带动周边农户能力强,得4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6)专家团队成员现场指导、理论辅导不少于2次、培训县乡农技人员2场(次)以上,得6分,少1 次扣1分;
(7)培训获得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员1名以上,得4分;不达标不得分。
(8)每年周边农户现场观摩50人(次)以上,得4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9)项目资金100%到位,得4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10)生产纪录齐全、真实,得3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11)试验、示范数据准确、记录及时真实、档案整理规范,得3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2、示范效果(35分)
(1)园区示范户平均经济效益高于周边农户20%以上,得10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2) 辐射带动面积大于本园区5倍以上,辐射区经济效益高于其它农户10%以上,得10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3) 创造的标准(规程)在产业推广,得5分;
(4)创造的模式、机制在全区推广应用,得5分;
(5)园区标志明显、齐全、效果好,得5分;不达标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