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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林业局等关于印发《2009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五、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强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集成组装先进适用技术,突出创新运行机制和产业化经营模式,按照"整体规划、逐年支持、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产业技术示范园区,发挥引导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引领特色优势产业优化升级。

  全区共建设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技术支撑体系示范方(点)127个。其中,清真牛羊肉产业18个,每个补贴15万元;奶产业6个,每个补贴15万元;马铃薯产业8个,每个补贴15万元;设施农业27个,每个补贴10-20万元;压砂瓜产业4个,每个补贴15万元;优质粮食产业10个,每个补贴10万元;适水产业4个,每个补贴10万元;优质牧草产业4个,每个补贴10万元;农作物制种产业4个,每个补贴10万元。林业产业42个,其中枸杞产业7个(2009年新建3个)、葡萄产业8个(2009年新建4个)、红枣产业8个(2009年新建4个)、苹果产业7个(2009年新建3个)、温棚果树花卉6个(2009年新建3个),其它6个。雇聘专家工作费用170万元。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六、扶持龙头企业的环节和方式

  围绕五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六大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和两个地方性特色产业,按照"一个特色优势产业,一个支柱型龙头企业"的要求,大力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带动企业集群发展,引领产业集聚升级,推动产业提质扩量增效,打造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新优势。

  (一)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龙头企业以及成长性好的自治区龙头企业使用贷款、引进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给予贴息或补贴。重点支持枸杞、清真牛羊肉、奶产业、优质粮食、适水产业、葡萄、农作物制种、优质牧草、苹果和道地中药材等产业产品深加工技术改造和清真牛羊肉、马铃薯、瓜菜、红枣等产业冷链储运体系建设。

  (二)扶持中小型龙头企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自治区龙头企业和成长性好的市级龙头企业开展ISO9000认证的,每个补贴1.5万元;开展GMP、HACCP、ISO14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每个补贴2.5万元。

  (三)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支持龙头企业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和攻关项目,对主持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发明专利,并发挥效益的,每项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和质量检测体系。对龙头企业创建的自治区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通过省部级认证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每个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以奖代补。

  (五)实施名牌战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国家名牌及自治区名牌产品的企业,纳入自治区名牌创建奖励政策。

  (六)开展龙头企业管理、经营人员培训行动。集中面向国家和自治区龙头企业管理、经营人员,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等途径,通过讲座论坛、脱产学习、国内外考察、参观交流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以提高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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