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扶持全区发展露地蔬菜出口基地4万亩,每亩补贴80-200元。
3.扶持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鼓励以市为单位采取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的模式开展蔬菜、瓜果产品宣传、推介和销售工作。
4.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划,支持宁夏园艺产业园暨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
5.卷帘机、热风炉、微耕机等设施农业专用设备(机具)购置纳入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六)优质粮食产业
在稳定面积的前提下,坚持把提高单产、优化品质作为主攻方向,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良种良法配套、耕作制度改革、全程机械化作业、龙头企业升级、知名品牌创建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快以引黄灌区三大优质粮(小麦、水稻、玉米)、扬黄灌区优质粮饲兼用玉米、彭阳原州优质饲用玉米为主体的产业带建设步伐。
1.实行良种补贴。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良种补贴纳入国家良种补贴政策。
2.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纳入国家粮食高产创建项目。
3.粮食耕作、种植、收割、覆膜等机械设备纳入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七)适水产业
以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攻方向,扩大产业规模,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加快"适水产业"基地开发,注重良繁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发展水产健康养殖,主攻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推进水产业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经营。
1.扶持水产苗种的孵化及培育,自繁常规鱼苗3亿尾,黄河鲶200万尾。对年繁育2000万尾以上鱼种场,繁育常规鱼苗每万尾乌仔补贴10元,黄河鲶每万尾补贴1000元。
2.扶持建设"适水产业"示范基地。支持新建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适水产业"养殖示范基地35个,每个补贴5-15万元。
3.按照提质增效原则,重点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8个。对水产养殖面积在500亩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示范场(区),每个以奖代补10万元。
4.对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开展水体环境监测15万亩,年内监测4次,每亩补贴2元。
5.增氧机、投饵机、水体净化处理设备、清淤机等水产养殖机械纳入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八)葡萄产业
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关键,推进产业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以推行葡萄原料标准化生产、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打造宁夏原产地葡萄酒品牌为重点,以加速壮大龙头企业为突破口,把贺兰山东麓建成全国规模较大的以酿酒葡萄为主的生产加工基地。
新建葡萄基地16万亩,纳入国家重点造林工程,按国家重点造林工程标准每亩补助70元,对当年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自治区财政每亩补助50元,同时享受林业贷款贴息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