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通知
(宁农(市)发[2008]286号)
各市、县(区)农牧(农业、畜牧)局:
目前,我区农产品已进入集中上市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夏秋季节鲜活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进一步促进鲜活农产品市场流通。经研究决定通过“宁夏农村供求信息系统”在全区开展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各市、县(区)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销售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农业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积极发动当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宾馆、饭店、超市等采购人员发布农产品购销信息。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组织、上报的信息资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统一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各地也可组织农民自行发布信息,并对农民在网上自行发布的农产品供求信息进行审核和把关。
二、利用现有平台,开辟农产品网上促销通道。请各市、县(区)农牧部门登陆“宁夏农业信息网”(),利用“宁夏农村供求信息系统”进行农产品供求信息发布。同时,各地还可利用“宁夏农业信息报送系统”用户名直接登陆(密码为原有密码,发布信息具体要求见系统设置),进行网上农产品供求信息发布。各地要认真做好农产品供求信息跟踪统计工作和信息服务工作。要定期回访发布供求信息人员,并将成功交易的详细情况,通过“宁夏农村供求信息系统”的“文字消息”功能上传自治区农牧厅信息中心。要经常浏览“宁夏农业信息网”,及时掌握发布供求信息配对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农民,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三、加强领导,切实落实网上农产品促销各项措施。农产品供求信息网上发布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地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将作为我厅农业信息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7月25日前,各地农牧部门将农产品供求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分管领导和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通过“宁夏农业信息报送系统”报送农牧厅信息中心。
联系人:鲍小明 电话:0951-5048427
二○○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