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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宁农产发[2008]03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扶贫办、发改局、科技局,自治区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步伐,根据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规划》和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意见精神,特提出《2008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8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2008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
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以特色和设施农业为突破口,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在认真总结2007年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政策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三大区域产业布局,以发展枸杞、清真牛羊肉、牛奶、马铃薯、瓜菜五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和优质粮食、淡水鱼、葡萄、红枣、高酸苹果、优质牧草等六大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坚持以奖代补等扶持方式,着力推进我区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的主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以产业大县建设为重点,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为着力点,以提质增效为主攻目标,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构建特色农业新体系、力促设施农业新发展、推动产业化经营新突破和增强农业装备新实力。
  二、扶持原则
  (一)坚持建设产业大县,提升比较优势原则
  进一步加大资源优化配置力度,推进特色优势农产品向重点产区集中,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增强特色优势产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加快提升农业竞争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坚持政策引导,实行以奖代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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