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农(市)发[2008]48号)
各市、县(区)农牧(农业)局,农业部各定点批发市场:
近期,我国多数地区大幅度降温,包括我区在内的十几个省份持续出现雨雪、凝冻天气,农产品跨区域调运受阻,对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春节在即,各级农业部门和农业部各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履行职责,大力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产销衔接,保障农产品市场供给
各级农业部门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要采取果断措施,加强产销衔接。一要动员组织广大农技推广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农民搞好冬季农业生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做好灾害救助,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二要积极推动产地与销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活动,落实好“绿色通道”政策,保证鲜活农产品跨区域调运畅通。三要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加强节日值班,对异常现象和突发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促进市场稳定运行。
各定点市场要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保证节日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一要改善市场交易管理与服务。鼓励经销商在节前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花色品种,保证市场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二要增加市场自营业务。利用市场自身联系面广和人力、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主动开展自营业务,促进农产品各品种均衡供应。三要密切关注市场运行动态。及时收集发布价格与供求信息,发挥信息引导产销的积极作用,促进农产品有序、快速流通。农业部定点市场要加入农业部建立的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及时报送市场信息,并督促信息员主动发布信息,积极开展信息服务。
二、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努力保持物价稳定
当前,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稳定物价的有关精神,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