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往金融业调查资料,综合考虑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单位在同行业单位中的规模、性质等情况,市统计局确定了2008年季度金融业调查的重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录1。
2、季度调查的内容
金融业重点单位按照《南京市金融业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统计制度》(详见附件2)的要求填报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其他金融业)统计季报有关调查表。
3、季度调查表报送时间和方式
根据《南京市金融业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统计制度》(详见附件2)的要求,各金融业重点单位于季后10日前(根据国家规定,正常的星期六、星期日报送日期不顺延,建议尽可能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南京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三、明确责任人,确保报表数据时效性
金融业年报、季报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统计法》要求,自觉履行好报送调查资料的义务,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迟报、不拒报。
根据统计制度,各单位填报的年报和季报数据必须是“在南京市范围内的数据”,不得将“非南京市范围内数据” 包含在年定报中。如有特殊情况,请写出文字说明,报南京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为了确保将金融业年报和季报工作落到实处,请各金融业单位明确本单位具体从事年定报报表填报工作的人员和统计负责人,并于2008年元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名单(姓名、所在部门、职务、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报南京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四、安排人员,参加年定报业务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南京市金融业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调查工作,经研究,我局定于2008年元月29日下午2:30分开始,在南京市统计局四楼大会议室(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市政府大院内26号楼)召开金融业单位业务培训会议,请各单位具体负责年定报填报工作的同志准时参加,并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姓名、所在部门、职务、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于2008年元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南京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五、其他事项
南京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地址:njhsc472@sina.com,或njhsc_js@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