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金融业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工作的通知
(宁统办字[2008]10号)
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及其他金融机构:
为了做好南京市地域范围内金融业2007年年报及2008年季报工作,现将《南京市金融业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
统计法》规定,准确、及时完成有关年定报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市金融业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及时做好2007年年度报表填报工作
1、2007年年报填报范围
凡是在南京市(11区、2县)地域范围内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单位,都必须按照《南京市金融业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统计制度》(详见附件2)的要求填报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其他金融业)统计年报有关调查表。
2、2007年年报内容
填 报 单 位 | 表 名 |
在宁的所有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 《银行业资产负债表》《银行业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银行业营业费用明细表》 |
在宁的所有保险公司 | 《保险业资产负债表》《保险业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保险业营业费用明细表》《南京市地域范围内保险业务表》 |
在宁的证券法人企业及证券营业部 | 《证券业资产负债表》《证券业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证券业营业费用明细表》 |
3、2007年年报报送期限及报送方法
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实际情况,请各金融企业于2008年3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南京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二、认真组织完成2008年季度重点金融业单位调查工作
1、重点单位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