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督查发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食品添加剂进货索证索票和登记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餐饮单位自律意识不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索证索票资料不全,登记制度执行不好。二是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知识缺乏。一些餐饮单位业主和从业人员对食品添加剂不熟悉,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不掌握,食品添加剂采购、保管、使用不规范。三是食品添加剂管理还不到位,有的餐饮单位未能做到专用记录本记录添加剂的采购、验收、领用、使用,有的餐饮单位未设专柜存放食品添加剂,有的单位无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专用称量工具。四是部分地区受检测仪器和检验手段的限制,食品添加剂部分检测项目无法开展,有的只能开展一些简单的理化检验项目,其检测能力远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规范巩固阶段。各地要对照整治目标、整治要求,查漏补缺。根据第一、第二阶段掌握的情况,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对易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进一步加大检测力度;对发现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的单位,要“回头看”,再指导、再督促、再检查;对仍在餐饮消费环节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制品的,要依法从重处理。杜绝餐饮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纠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2.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行业水平
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加强食品添加剂安全知识普及宣传,使广大公众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促进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要继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培训,督促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帮助餐饮单位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建立使用食品添加剂规范自律机制,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水平,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3. 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的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机制,建立和实施规范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管理制度,建立针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添加剂、猪肉采购和使用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实施长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