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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度省高技术研究计划(医药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项目评估费
  申报项目每项缴纳项目评估费500元。由各主管部门代收后一并送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翟亚珍 孙燕楠
  联系电话:83366901 83366904
  市科技局联系人:刘卫卫
  联系电话:83639281

  附件1:2007年度省高技术研究计划(医药部分)项目指南
  附件2: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二OO七年一月九日

  附件1:
  2007年度省高技术研究计划(医药部分)项目指南

  根据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和我省医药、农药、兽药(“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的实施需要,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社会需求,加强医药高技术研究与开发,增强我省医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省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001、生物技术新药的研究与创制
  研究目标:针对重大疾病或常见病与多发病的防治需要,研究开发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技术新药,并于3年内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批件。
  研究内容:根据国家颁布施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生物技术新药注册的具体规定,针对其新的有效物质,开展系列研究工作,取得一期或二期临床批件。
  申请条件:申请单位为医药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鼓励医药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联合申请。申请的新药品种已开展了部分临床前的研究工作,申报的新药知识产权明晰。申请单位或其协作单位应具备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新药研究开发条件,以及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实验动物管理的各项条件,并附有关批件复印件。
  1002、化学新药的研究与创制
  研究目标:针对重大疾病或常见病与多发病的防治需要,研究开发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学创制新药,并于3年内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批件。
  研究内容:根据国家颁布施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化学新药注册的具体规定,针对其新的化学实体药物,开展系列研究工作,取得一期或二期临床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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