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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胡娅莉等3人第八届“南京市科技功臣奖”的决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胡娅莉等3人第八届“南京市科技功臣奖”的决定
(宁政发[2007]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南京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根据《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南京市鼓楼医院胡娅莉、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郭宏新、江苏苏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孙克勤3名同志第八届“南京市科技功臣奖”,各奖励人民币50万元。被授予“南京市科技功臣奖”的人员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希望获奖的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科技创新创业中再立新功。全市广大科技人员要以获奖的同志为榜样,继续发扬顽强拼搏、勇于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开发,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把南京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和“全国重要科教中心”,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南京”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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