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05-2006年度科教兴农标兵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宁科[2007]57号)
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科技局:
近年来,全市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进现代农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为更好地发挥科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将对全市科教兴农标兵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推荐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目的
为激励和动员农业科技人员进一步发挥聪明才智,加快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各项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全国重要科教中心建设”和“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做出新的贡献。
二、表彰规模
在全市范围内表彰5名科教兴农标兵,50名科教兴农先进个人。
三、参评条件
(一)科教兴农标兵
1.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企业的科技人员,从事农技推广的科技人员;在农村一线从事农技推广和农村技术中介服务的乡土人才或对农民增收致富具有显著带动作用的企业家。
2.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有极强的使命感、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深入一线、兢兢业业、切实为农业发展、农民致富服务,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3.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起到了关键作用,对本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显著。
(二)科教兴农先进个人
1.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企业的科技人员;从事农技推广的科技人员;在农村一线从事农技推广和农村技术中介服务的乡土人才或对农民增收致富具有显著带动作用的企业家;农村科技致富能人。
2.经常深入农户家中、深入田间地头,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强的辐射带动面,或多次到农村实地考察,所从事的工作对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强的促进作用,或为郊县涉农产业技术改造、提档升级做出较大贡献。
3.通过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其它要求
各区县及相关单位根据表彰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慎重推荐候
选名单,并按要求严格填写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于3月31日前报至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上报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叁份,汇总表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