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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厅、江苏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苏科计[2007]80号 苏财企[2007]29号)


各市县科技局、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苏科计[2007]79号、苏财企[2007]26号),现将组织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省创新资金坚持“支持创新、鼓励创业、市场导向、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1、技术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的项目。
  2、对高技术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和示范作用,可望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品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
  4、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创办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海外留学人员在江苏创办企业所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的条件
  1、符合《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申报条件,且原则上属于《2007年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附件1)确定的范围。
  2、项目目标产品明确,竞争力强,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能进入中试阶段或小批量生产,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3、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其它不良信用记录或在研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单位,不能申报省创新资金项目。
  三、项目组织方式
  1、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申报省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应按本通知要求填写《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信息表》(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除国家级高新园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申报的材料,经高新园区管委会科技局初审后,上报省辖市科技局外,其余由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机构报当地县(县级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初审后,上报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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