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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豆制品集中专项整治的通知

  食用菌制品是以可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或人工栽培的真菌子实体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制品。
  21.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是以水果为原料,经各种加工工艺和方法制成的产品。分为水果干制品和果酱。
  22.其他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其他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是指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水煮、蒸煮、炒制、高温灭菌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食品。
  生的果蔬籽、果仁、坚果食品如葵花籽、花生仁、核桃(仁)、板栗、腰果等,虽然经过简单的初级加工,但属于初级加工农产品,不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
  23.蛋制品中的其他类、再制蛋类
  在蛋制品中增加了其他类,补充了再制蛋类内容。
  其他类是指以禽蛋制品为主要原料,经一定加工工艺制成的其他蛋制品。包括热凝固蛋制品(如“鸡蛋豆腐”、松花蛋肠等)、蛋黄酱和色拉酱等。
  再制蛋类中的无糠泥包裹的皮蛋和咸蛋,熟咸蛋、咸蛋黄、卤蛋等蛋制品。
  24.冰片糖
  糖产品中增加了冰片糖。冰片糖是用制造冰糖以后的结晶母液,和成品糖中的次品为原料,溶糖混合后经浓缩、成型而制成。
  25.其他水产加工品
  其他水产加工品是指除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以外的所有以水生动植物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产品。分为水产调味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风味鱼制品、生食水产品、水产深加工品。
  水产调味品是指以鱼类、虾类、蟹类、贝类、藻类等水生动植物为原料,经盐渍、发酵(或不发酵)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是指以海洋动物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油脂或油脂制品。
  风味鱼制品是指以鱼类、头足类等水生动物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生食水产品是指以鲜活的水生动植物为原料,采用食盐盐渍、酒醋浸泡或其他工艺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水产品。
  水产深加工品是指以水生动植物或水生动物的副产品为原料,经特殊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26.淀粉糖
  淀粉糖是以谷物、薯类等农产品为原料,运用生物技术经过水解、转化而生产制成的淀粉糖,包括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和异构化糖等。
  27.其他豆制品
  其他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包括大豆组织蛋白(挤压膨化豆制品)、豆沙类产品等。
  28.蜂花粉、蜂产品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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