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质量科负责受理企业和组织的申请,并对申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南京市质量奖审定管理办法》和市质量奖评审标准细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报企业和组织的申报条件、申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有效性、完整性。对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签署意见后于2008年5月20日前报送市质量奖审定办(市质监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四、评审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申报工作结束后,由市质量奖审定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和专家于6月中旬完成申报材料评审,7月底前完成现场评审,8月份提出本年度市质量奖初选企业和组织名单,报市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五、公布表彰
市质量奖评审结果,将于全市质量工作会议上予以公布表彰,并为获奖企业或组织颁发奖牌和证书,向社会公告宣传。
六、工作要求
市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行业协会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应把争创市质量奖作为提高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要把市质量奖组织申报工作和深化质量兴市活动、加快推进名牌强市工作结合起来,与提升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和发动,在前期培育、指导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等工作。
联系单位: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025-83690627
附件:申报南京市质量奖企业和组织培训报名表
南京市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申报南京市质量奖企业或组织培训报名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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