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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南京市质量奖的通知

南京市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南京市质量奖的通知


市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各开发区、有关行业协会、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各有关企业、组织:
  为了引导和激励我市广大企业和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南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南京市质量奖审定管理办法》,2008年将继续开展南京市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质量奖申报范围为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组织和中外合资、独资企业。
  非紧密型企业集团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企业或组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我市合法经营的企业和组织,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GB/T19001-ISO9000族标准并通过认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农业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服务业企业实施标准化服务,工业企业通过计量合格确认,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结果;
  2、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或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产品或体系已获得许可、认证或注册;
  3、提供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诚信经营,重合同、守信用;
  5、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用户投诉;
  6、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排放的有害气体、液体、固体、有害辐射、噪声等定期检测并达标。
  7、三年内无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
  三、申报期限
  1、凡符合市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和组织,根据自愿的原则,由1-2名质量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南京市质监局组织的质量奖申报培训班。申报单位于2008年4月8日前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报至所在区县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质量科。各分局于2008年4月11日前报送市质量奖审定办(市质监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2、企业和组织填写《南京市质量奖申请表》(可从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njzj.gov.cn下载)一式二份及必要的证明性材料,并按照市质量奖评审标准细则和培训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对本企业质量管理进行总结。申报单位将申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于2008年5月10日前报所在区县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质量科,农业、建筑、服务企业需先经所属市主管部门推荐并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区县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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