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市系统开展向地震灾区捐款的通知
各分局、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中心: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机关工委的部署,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在全市质监系统迅速开展向地震灾区捐款和献血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5月12日下午,在四川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灾害,给四川及周边地区的人民造成了巨大灾难和损失。为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传统美德,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市局党组号召组织全系统的捐款和献血活动,为灾区人民夺取抗震救灾斗争胜利献出质监人的一份爱心。
二、捐款范围及参考标准
1、捐款参加单位:全市质监系统各单位。各区局、县局参加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捐款活动,活动结束后将捐款统计表报市局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参加市局机关组织的捐款活动。
2、个人捐款本着自愿原则,局以上干部一般不少于200元,处以下干部职工一般不少于100元。
3、集体捐款,根据单位情况数额自定。
三、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