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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组建中等职业教育集团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组建中等职业教育集团的通知
(闽教职成〔2007〕5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培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的技能型紧缺人才,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现就加快我省中等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的组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组建职教集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省正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技能型人才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加快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模式,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在全省范围内组建一批中等职业教育集团,是发挥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效能、加强校企合作、优化专业建设、拓展产教结合、强化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功能的客观要求,是在新形势下加快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加快组建职教集团,有利于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实现行业企业与学校资源共享,促进校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有利于实现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有利于中等职业教育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结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职教集团的组建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目标,积极推进职教集团的组建工作,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

  二、职教集团组建的基本要求

  1、组建职教集团原则上以大类专业为联结点,吸纳开设相同(或相近)专业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行业协会、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牵头单位主要依托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行业组织或大型企事业单位。职教集团的组建形式可以多样化,以行业型(行业组织牵头,吸纳不同区域的学校、企业参加,体现行业特色)和区域性(主要由区域内的学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组成,体现地方性)两种模式为主。

  2、组建职教集团必须制定《职教集团章程》,集团成员单位要签订协议书。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以《职教集团章程》为其共同行为规范。集团成员单位原有的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管理体制不变。职教集团的运行模式可根据《职教集团章程》,由成员单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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