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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交通局2008-2012年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创新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方式,按照市局“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在行政执法人员中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把执法目的统一到“三个服务”上来,形成信仰法律、心存正义、忠于职守、执法公正、坚决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不断创新执法人员培训的方式方法,在促进每个执法人员素质提高的同时,加强对执法队伍骨干的培养,形成一支政治素质高、精通法律知识及本职业务的骨干队伍,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是改进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不断探索执法人员考核新机制。对工作任务、目标能够量化和细化的尽可能量化细化,在奖优罚劣方面建立优质服务和不良倾向两本台帐,加强平时考核力度,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真正使考核与奖惩兑现,起到奖优罚劣和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作用。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对持各类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实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抽考制度,执法人员出现违反《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规定情形的,依照《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等规定,暂扣或者吊销执法证。
  (八)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和保障制度
  进一步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通过严格的日常监管与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应急演练提高驾驭复杂和困难局面的能力。继续增强服务企业意识,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做大做强。妥善解决交通企业改制遗留和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助企业做好稳定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尽快完成改制企业党委关系的属地管理移交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依法、依职能化解本系统的各类矛盾。
  三、实施阶段和时间安排
  本规划自2008年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自2012年年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规划实施启动阶段。2008年第三季度,结合本规划的出台,做好相应的宣传动员工作。市局成立由局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08-2012年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规划的贯彻落实,明确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规划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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