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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交通局2008-2012年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四)加强基础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行使
  一是根据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对现已公布的25项行政许可、278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征收,21项行政强制,39项其他行政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原法律依据已失效,或虽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或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等事项予以取消、调整,补充纳入因新的法律法规赋予的新的部分权力事项,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后重新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清理调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事指南、文书表格等内容,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从制定、发布、备案审查、具体实施到监督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根据市政府部署,今年下半年,我局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视情形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修改或报请市政府予以废止、修改。对于今后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则在相关环节上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把关,确保文件质量。各区县交通局和市局直属执法单位出台涉及影响管理相对人权利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市局备案,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及时反馈和备案审查定期通报制度。
  三是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考评机制,责任到岗、到人。继续贯彻落实《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程序规定》、《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道路检查点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及《南京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以执法文书评查、市局领导与执法单位负责人签订年度行政执法责任书、执法单位负责人向市局缴纳风险保证金等方式,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四是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后续监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探索和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建立健全复议听证制度、协调和解制度、调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利用南京交通服务热线96196、领导信箱、各大交通服务窗口设置的意见箱及市局相关处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明查暗访做好行政执法投诉和回访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
  2008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检查年,2008-2010年期间,在前半阶段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根据《南京市交通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宁交委[2006]52号)工作要求,以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与交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学习内容,以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及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为普法重点对象,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继续推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每年至少接受4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每3年接受一次依法行政的专门培训,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行政执法岗位更新知识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季度学习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同时,在交通行业从业人员中积极开展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使其能够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鼓励并支持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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