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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闽教人〔2007〕4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新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为了推动广大教师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更好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今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题的“师德建设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建设年”的总体要求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师法》,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要求,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核心,以推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为重点,倡导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的高尚师德,努力增强广大教师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造就一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师德建设年”的主要内容

  1、深化师德教育,树立教师正确职业道德观念。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切实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牢记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践行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常之中的强烈责任感的“三平”精神,努力成为师德高尚、知行统一,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的楷模。要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应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把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高校要开展一次以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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