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闽教职成〔2007〕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6]29号)以及我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06〕28号)文件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照国家级与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对各设区市推荐上报的4所国家级和4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评估。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申报国家级重点学校及省级重点学校分别报教育部和省政府确认。现将教育部确认的3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及福建省人民政府确认的4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为加强我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现将专家组评估意见印发给你们(附件2),请各地即转各相关学校,同时要按评估组整改要求,督促学校针对办学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涉及到学校安全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学校整改情况请于九月底之前报我厅职成处。
希望被确认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再接再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重视校企合作,积极推进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将学校建设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高,社会声誉好,能够在办学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成为当地乃至全国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培养更多实用型人才。
附件:1、2006年(第四批)国家级(3所)、省级(4所)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2、评估反馈意见(略)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2006年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3所)
1、福建省宁德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2、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
3、福建省邮电学校
2006年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4所)
1、福建省永春职业中专学校
2、福建省连城县职业中专学校
3、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