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申报材料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推荐意见,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将汇总表(纸质一式贰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
4、申报项目每项交纳项目评估费500元,由省辖市科技局、省主管部门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统一代收代交。
(1)宁外地区交费务请使用转帐支票,汇入我厅工行基本帐户。户名:江苏省科技厅。帐号:4301010809001213234。开户行:工行成办。转帐支票汇款事由一栏内注明代码:103042898,同时按计划类别注明: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项目评估费。
(2)南京地区交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转帐支票。根据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规定,支票不能直接汇入我厅工行基本帐户,由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收取,统一交财政专户。
5、项目申报受理日期:2008年3月18日至2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联系人 刘爱英 周 勤
联系电话:025-85485921、85485920、85485928(传真)
省科技厅联系人 万发苗 李克贵
联系电话:025-57715340、57712955(传真)
附件:1、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2、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
3、项目推荐单位审查意见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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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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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南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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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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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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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技术领域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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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领域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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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产业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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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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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部属高校 2.省属高校 3.部属科研机构 4.省属科研机构 5.市县科研机构 6.企业 7.科技中介机构 8.医疗机构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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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单位为企业的,请选择(可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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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企业 2.中型企业 3.小型企业 4.星火龙头企业 5.民营科技企业 6.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7.省高新技术企业 8.国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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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为科技中介机构的,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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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发设计服务机构 2.检验检测服务机构3.生产力促进机构 4.科技信息服务机构 5.技术交易、转化、推广服务机构 6科技创业孵化机构 7.科技咨询服务机构 8.专利服务机构 9.科技培训服务机构 10.科技评估机构11.行业协会 1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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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工程中心、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的,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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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4.部省级重点实验室 5.国家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6.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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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国防科工委或中科院系统的,请选择(可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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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科院系统 2.国防科工委系统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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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国家级高新区 2.省级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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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4.大学科技园 5.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6.星火密集区 7.农业综试基地 8.农业科技示范园区9.可持续发展试验区 10.可持续发展示范区11.国家富民强县试点县 1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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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本省)
| (市 区)
| 代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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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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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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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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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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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职称
|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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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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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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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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