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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08]38号)要求,我市现开展2008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需认真领会苏科计[2008]38号文的申报指南精神,严格按照申报重点、申报条件、申报限额等要求申报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和超额申报。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08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所确定的选题范围。
  二、2008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将按照示范工程项目和应用研究项目两个类别进行组织申报。申报示范工程项目,按《指南》中示范工程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申报应用研究项目,根据省规定的限项要求,我市将在各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基础上对申报项目进行预筛选上报。
  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计划任务书(所有文本均请在省科技厅网上下载最新版本)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供与实施地有关单位或企业签订的技术应用合作协议。
  四、 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jstd.gov.cn/。省科技厅网管中心电话:025-83610678。2008年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附件和佐证材料需以电子版形式在申报书中反映。应用研究项目中医药领域的组织申报工作由高新处负责,其余技术领域申报工作由社发处负责。
  五、在宁高校、省属单位、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项目申报直接报送省科技厅,其余在宁单位项目申报由我局审查推荐上报。
  六、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评估费300元/项,由我局代收代交。申报地点: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 )。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傅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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