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实验室需设立开放课题并予以经费资助,仪器设备及相关资源面向企业及社会开放。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申报单位应在我省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拥有一支专门从事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本领域的专有技术或专利不少于5项。
(2)必须具有相对独立的场所和研发、工程化试验等设施条件,原则上项目组建后,设施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
(3)新增投资规模总额(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500万元。
(4)以企业为主体申报,且原则上须经过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具有形成独立核算实体的条件。鼓励产学研合作,并与高校、科研机构签订共建协议。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采取自主申报和定向组织两种方式组织项目。
自主申报方式适用于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由主管部门预筛选后择优推荐申报。
定向组织方式适用于重大研发机构建设项目,在科学规划和论证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以后不再受理其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完整与可靠性、有无强制中止项目或在研的应结未结项目、是否重复立项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3、申报办法
(1)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由其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省直单位由其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其他单位一律由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审查推荐。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一律由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审查推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常年申报、受理制度,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3-4次。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请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最新版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省科技厅网址:www.jstd.gov.cn。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可在省科技厅网上查询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