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产业(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强化责任体制,保证计划项目的实施效果,更好地对近年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价,现对我市2005-2007年期间的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
一、组织工作
1、本次调查工作由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产业(集团)公司按属地和系统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布置。
2、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盖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主管部门审定。
3、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产业(集团)公司将审核后的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至南京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民营科技管理处。
二、填报说明
1、各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中各项基础数据和各栏目内容。未到计划合同期的承担单位应填写阶段成果和数据。
2、调查表的电子文档请从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njkj.gov.cn)下载。
3、对于2005年和2006年度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助金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重大项目,除填写调查表外,需提交3000-5000字的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材料。我局还将于近期组织重大项目专题汇报和实地检查,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把本次调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项任务。
2、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地填报、反映项目执行情况,对于滞后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需认真分析原因。
3、请各主管部门收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所在区域和系统内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填报,同时做好汇总、审核工作,并将汇总后的调查表及电子文档于2008年3月7日之前统一交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民营科技管理处。联系人:何华英;联系电话:83639281、83639282。
附件:《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