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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重要技术标准)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重要技术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科计[2008]28号文的要求,现开展2008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重要技术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项目支持重点及方式、申报条件、材料及时间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围绕高新技术产业、节能减排和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培育创新载体与创新人才,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技术标准、重要产品技术标准和重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经组织专家咨询评审后予以择优支持。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江苏省内注册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或企业;
  2、有应结未结、强制终止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3、申报技术标准须为2006年后(含2006年,下同)由省级以上标准主管部门认定并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重要技术标准,或2006年后形成标准草案并已向标准主管部门申报,从申报日期起一年内将获批的重要技术标准。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1、本次申报采用企业网上注册,主管部门网上审核、企业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事宜及相关下载可咨询省科技厅网管中心,联系电话:025-83610678。
  2、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信息表、申报书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网上自动生成)、标准发布公告及标准正式文本(需要备案的,还要提供备案公告复印件)、标准审查会的评审专家意见、标准主管部门受理证明材料、标准方案(草案)、专利证书、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统一使用A4纸打印,顺序装订。
  3、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统一送至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申报受理时间为2008年3月25日-3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项目需交纳项目评估费300元/项,由我局代收代交。交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转账支票,根据南京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相关办法,转账支票收款人户名填写“南京市财政局”。
  5、相关文件内容请参阅江苏省科技厅网站“通知通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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