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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08]1号)的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增选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员工作,本次增选主要是第一、第二层次人员,年龄要求分别是1953年、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奖年限是2006年以后。具体申请格式、管理办法、入选条件请登录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从“人才工作”栏目的“333工程“中下载。申请书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按A4格式装订,于2008年3月21日前报送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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