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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08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08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8年度南京市科技工作需求,《2008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已确定,现予以发布,并开始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8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招标项目和自选项目两部分。招标项目共10项,具体题目、主要内容详见《指南》第一部分,在填写投标书时不得随意更改。自选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指南》第二部分所给出的重点领域方向,可结合工作实际和决策需要,从不同角度自行确定选题。
  2、招标项目主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宁高校(包括党校)、科研院所或咨询机构。政府、企业等单位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投标。鼓励投标单位与有关方面联合共同组成研究团队。投标单位应当与协作单位签订共同投标合作协议,协议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不得以投标人身份或联合投标人身份双重投标。招标项目单项资助经费为8万元。
  3、自选项目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市级党政部门,在宁高校(包括党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企业等单位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申报。鼓励自选项目申报单位与有关方面联合共同组成研究团队。与协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当与协作单位签订共同申报合作协议,协议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每个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自选项目单项补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且需适当匹配自筹经费。
  4、除特殊情况外,招标项目或自选项目都需在一年内完成,最终完成时间以项目正式下达的立项文件为准。
  5、申报单位应同意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由市科技局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6、承担往年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或自选项目的申报。
  7、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申报说明详见附件2)的方式,申报单位一经注册成功登陆系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后可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情况。
  8、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8日。申报单位应于截止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将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书》(一式七份)或《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左侧装订(不得使用压条、铁夹或穿孔),报经本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送交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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