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的每个项目须交300元专家评审费,请各主管部门代收后与申报材料一起送交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南京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民营科技管理处联系人:刘卫卫
联系电话:83639281、83639282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李大江、张燕
联系电话:83366900、83366901
附件:关于组织2008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组织2008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
根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十一五”总体目标,2008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要求,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为切实做好2008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提出2008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技术领域和优先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电子与信息、生物技术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资源环境、航空航天、交通八大技术领域。具体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08年)》。重点支持以下方向的新产品开发,优先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
1.突出节能减排主题,重点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快重大环保节能新产品开发。
2.重点支持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转变的重大科技成果产品开发、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开发、面向国际市场的高技术产品开发。
3.重点支持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新产品开发。
4.重点支持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的新产品开发。
5.重点支持有关重大自然灾害预测、应急和防治,灾后修复和重建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新产品开发。
6.不支持范围:食品、保健品、饮料、服装、传统手工艺品、小家电等日用产品开发;军工配套产品开发;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开发。
二、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