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加强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考试、认证、评价体系,提高专业化水平。利用高等学校资源举办高等康复教育学院,开设有关残疾人服务专业,有计划地为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机构培养能从事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全科医生和复合型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制订政策鼓励专业人员到农村基层从事残疾人服务工作。
五、实施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十五)打造特殊教育精品。争取中国残联支持,创办华南特殊教育学院和华南残疾人职业技术学院,并纳入国家重点发展项目,提升广东残疾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水平,创建全国特殊教育品牌。
(十六)建设“五个一”工程。力争在五年内各县(市、区)分别建设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一所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一所残疾人托养机构、一个“康园工疗”网络和一个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等,纳入当地公益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十七)实施“助残春风行动”计划。从多方面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依托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建立一批残疾人就业基地,组织困难地区农村残疾人转移到基地就业。在广州、揭阳、茂名、韶关等地分别建立4个省级残疾人集中就业的工业生产就业培训基地,承接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依托各级技工学校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在全省建立10个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十八)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在残疾人事业公益宣传、新闻报道和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建设方面给予支持。教育部门要结合中小学德育等课程,开展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融入社会,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共享发展成果。
(十九)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省和地级以上市要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快制订我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细则,修订《广东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并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制订便于操作的文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各级残联法制机构建设。加强对残疾人的管理,教育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