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深化省区协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二十二)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积极贯彻实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加强与省内城市、南方发达地区、吉林大图们江地区以及周边兄弟地市经济合作,共同研究推进基础设施、旅游、物流、交通和科技等方面项目,互利互惠、多方共赢,不断增强区域经济互补、一体化发展水平。同时,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共建、重要资源共享和利益分配协调机制,加快以牡丹江为中心的都市圈同城化建设,搞好城镇交通、供电、供热、给排水、供气、电力、信息、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衔接,实现跨行政区域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构筑符合区域整体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最大限度地提高区域内基础设施的利用率和规模经济效益。
九、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十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我市未进行国企改制、二次改制及正在进行改制的20余户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经济活力。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注意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二十四)加快推进其他领域改革。
坚持以改革的方法破解发展难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落实向村镇银行注资政策和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研究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财税支持政策。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争取扩大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平台,探索制约林权制度改革关键问题的解决办法。认真研究牡丹江市功能定位与国家政策的结合点,努力争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认真研究企业债券发行政策,探索多样化的企业信用增级方式。筛选3~5家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成长型企业,帮助企业完善基础工作,积极推进这些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二十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大力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加强对俄经贸合作,认真落实省《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沿边开放带建设规划》,以打造全省沿边开放先导区为目标,转变对俄合作理念,及时进行适应性战略调整,加快建设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和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搞好与俄罗斯远东开发规划的项目对接,支持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牡丹江境内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俄罗斯境内3个加工区建设,力争在短时间内把出口加工贸易做大做强。推动东宁界河大桥及其相应的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建设,以保税区为龙头,积极探索建设综合保税区附属区,形成区内外功能配套、联动互动的产业体系,最大化释放政策效应。进一步谋划和推进对俄经贸合作项目,加快推进陆海联运大通道项目建设,加强与俄方及周边地区产品外运企业的业务合作,促进陆海联运通道早日常态化运营。充分做好利用国家中俄地区合作发展基金的准备,积极争取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