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十八)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的意见》(黑政发〔2009〕11号)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8〕89号)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就业。要切实落实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积极落实扶持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以职业技术学院等为依托,开展职业教育和再就业技能等专项培训,为就业适龄人员的择业创造条件。鼓励服务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更多吸纳就业,引导和支持困难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技能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
(十九)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不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稳定的城乡低保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落实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抓紧解决“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
(二十)解决好住房、冬季取暖等突出民生问题。
继续推动“三棚一草”改造,落实好我市出台的棚户区改造政策。加大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加快曙光新城棚户区等剩余52片棚户区改造步伐。争取国家、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加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力度,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建设好牡丹江集中供热环形管网续建改造工程,集中完成市区1570万平方米的一、二级供热管网和热力站的节能改造。建立供热保障机制,落实省、市级财政冬季取暖补助资金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
(二十一)促进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
全面落实《全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积极争取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支持职业学院建设省级示范职业院校,支持牡丹江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技师学院提格升级,重点加大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力度,提高高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水平。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建设博物馆、中俄文化交流中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大遗址、古长城等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扩大对外特别是与俄罗斯的文化交流。抓好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把握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分期分批完善县级医院、中心乡卫生院建设,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医疗保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