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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十四)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

  组织海林、宁安、穆棱编制资源型城市转型规划,按照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专项要求,超前谋划替代产业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和替代产业园区,谋划具有本地特色、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争取国家支持。扶持引导资源型城市尽快形成新的主导产业,为争取国家政策倾斜和承接国内产业转移创造条件。落实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相关政策,研究享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切入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做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的争取工作。

  六、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十五)加强生态建设。

  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战略,制定并实施好牡丹江生态市建设规划,开展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野生植物东北红豆杉、松茸、刺五加保护,珍稀鸟类中华秋沙鸭繁育监测站建设,大马哈、滩头鱼保护,镜泊湖、莲花湖、六峰湖等湖库水源保护,牡丹峰原始森林生态监测,保护区宣教基地建设等10项保护工程。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实施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生态工程建设。

  (十六)积极推进节能减排。

  着力培育绿色、循环经济,加快向低碳经济转型。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重点污染源总量控制。做好水泥企业落后生产线淘汰及二发电3台10万千瓦机组关停工作,拆除市区供热区域内分散锅炉。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推进硅硼、造纸、煤化工、工业废弃物、农林副产品深加工等五大产业链的整合延伸,重点建设好东北高新废水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福奥轮胎再生橡胶、中远集团粉煤灰生产建材产品等项目,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以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和农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对各类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推行清洁生产。支持开发和应用低碳技术。研究制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发展节约能源、节省土地的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做好节能灯等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十七)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以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饮用水源保护、总量减排为重点,改善牡丹江等流域水环境质量。建设牡丹江市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加快实施恒丰纸业、水泥集团等15个工业废水和烟尘粉尘治理、固废利用项目。争取牡丹江成为松花江流域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偿取得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城市。建设牡丹江市区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实现城市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逐步推广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以及排污收费标准。筹建市工业固废收集中心。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建环境优美的农村新面貌。启动2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近期重点实施15个乡镇饮用水、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5个方面污染整治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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