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开拓与品牌推介
(1)新建特色优势农产品专业市场15个,交易场地达1000m2以上,有办公场所、停车场、地磅等交易服务设施,水电路三通,信息和质量检验检测服务设备齐全,每个市场视规模大小和建设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2)对自治区和市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大型招商引资、产品推介、产销对接、品牌宣传等市场开拓活动,提供资金补助;对企业参加由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展销交易会等活动给予适当补助。
(3)对区外运输马铃薯、枸杞、瓜菜和淡水鱼等鲜活农产品的流通组织,按运输流量给予适当补助。
(4)开展现代物流营销试点。以企业为主体,在区内大型超市、商场建立宁夏名牌农产品专销区1个,视规模大小给予补助;选择瓜菜、长红枣、清真牛羊肉和淡水鱼等鲜活农产品销售为主的企业和合作组织,进入超市物流,开展连锁经营,视规模大小给予补助,计划开展5个试点。
2、招商引资。对在我区投资建厂的外地企业,除享受自治区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规定外,可参照自治区级和市级龙头企业标准,享受同等产业扶持政策。
3、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重点扶持五个环节: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0个,每个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产品认证300个,每个以奖代补资金3000元;绿色食品认证25个,每个以奖代补资金8000元;有机食品认证5个,每个以奖代补资金2万元。
(2)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集中连片种植同一种农产品不少于10万亩,达到标准的,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计划补助4个。
(3)推广使用认证标识。对产地证明商标、地理标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商标在小包装上粘贴,进入超市销售的给予补贴,补助3000万枚,每枚补助0.05元。
(4)市场速检设备配套。对验收合格产地批发市场,凡建立并实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购买农残检测设备每套补助6000元。
(5)出口基地建设。经有关部门认证,对创建出口产品原料生产基地的企业和组织,给予适当奖励。
4、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积极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5、林业产业贷款贴息。枸杞、红枣、葡萄、苹果等继续享受国家林业贷款贴息政策。
6、创新技术服务机制。围绕产业大县建设,以战略性主导产业的关键技术为重点,采取技术招标,支持各类技术部门采取技术承包方式,建立示范方(点),创新技术入户服务机制和方式。示范方(点)实行企业化管理、产加销一体化运作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服务综合配套,关键技术提升效果明显。每个方点在享受各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补助。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农业部科技示范场项目、一村一品建设项目、设施蔬菜膜下滴灌项目与示范点建设相配套;自治区科技厅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与示范点建设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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