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回族自治区林业局、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07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宁财(农)发[2007]266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扶贫办、发改局、科技局,自治区农口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自治区政府《加快建设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大县,推进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意见精神,特提出2007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现将《2007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07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2、2007年十一大产业目标任务表(略)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牧厅
自治区林业局
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科技厅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2007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意见精神,在认真总结我区2006年特色优势产业、草畜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政策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三大区域产业布局,以自治区《加快建设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大县,推进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的意见》为指导,以发展枸杞、清真牛羊肉、牛奶、马铃薯、瓜菜五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和优质粮食、淡水鱼、葡萄、红枣、农作物制种、优质牧草等六大区域性特色产业为重点,继续坚持以奖代补等扶持方式,进一步加大政策和资金整合力度,将2006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快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加快推进宁南山区草畜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意见进行了整合和进一步的完善细化,明确了2007年政策扶持的内容、办法、标准和机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领,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建设和谐农村为目标,以转变增长方式、建设产业大县、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为主攻方向,以发展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强化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市场营销能力,坚持产业整体开发,增强产业运营与市场运作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链条的对接和延伸,促进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推动农业产业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