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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宁夏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宁夏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农(市)发[2006]36号)


各市县(区)农(牧)业局:

  我国绿色食品事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绿色食品已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绿色食品对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扩大农产品出口和增加农民收入作用越来越重要。

  近年来,在我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绿色食品工作整体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全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达到54家,绿色食品产品达到130个,绿色食品商品总量33万吨,销售额达17亿元,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监测面积超过100万亩。

  绿色食品生产原料质量水平直接影响着绿色食品产品的质量。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是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行动。

  为促进我区绿色食品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有效提高绿色食品生产质量,根据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精神,宁夏农牧厅决定在全区启动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现将《宁夏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申报实施。请具备建设条件的县市(区)在2006年3月10日前完成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春播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材料上报工作;4月10日前完成创建绿色食品原料(夏播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材料上报工作。

  附件:1、宁夏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办法

  2、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请书(略)

宁夏农牧厅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宁夏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办法

  为了推进我区农业标准化和绿色食品事业的发展,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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