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便民服务热线”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牡政办发〔2010〕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便民服务热线”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牡丹江市“便民服务热线”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牡丹江市“便民服务热线”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运作协调,实现“便民服务热线”的高效、有序、规范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便民服务热线”是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主导,牡丹江市民政局承办,各城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以及社区服务商家(网点)共同组成的联动工作系统,通过协调联动为居民群众提供生活便利服务。
第三条 牡丹江市“便民服务热线”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宗旨,以“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为目标,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热线服务系统,采取“全天候、全方位、全程式服务”的方式,为居民群众提供生活服务信息咨询,并通过整合加盟服务商资源,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努力打造全市“社区服务15分钟便民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四条 为确保“便民服务热线”顺利运行,成立牡丹江市“12345”市长热线和“便民服务热线”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晶川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同堂、副市长谷振春、市政府秘书长赵士元、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孙德志、市民政局局长林永刚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便民服务热线”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牡丹江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永刚兼任,副主任由牡丹江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侯梅兼任,具体工作由牡丹江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负责。
第五条 “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作为“便民服务热线”指导协调机构和全市“便民服务热线”联动系统指挥中心,在“便民服务热线”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对“便民服务热线”网络联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问效;调研、起草、制定全市“便民服务热线”工作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对群众来电反映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编发工作信息简报,为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信息;负责“便民服务热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探讨工作方法,对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