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宁科[2008]80号)
各区县人事局、科技局:
现将省人事厅、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8]1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
根据省人事厅、科技厅“每个市限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的规定,各区县限推荐1个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或1个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二、 组织领导
市人事局、市科技局组成全市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附件2)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区县人事局、科技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地区的推荐工作。
三、 工作安排
1、初步推荐。请各区县于2008年8月12日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或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名单,电话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2、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确定。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对各区县初步推荐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确定上报的单位和人选并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
3、推荐材料。确定上报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或先进工作者候选人,须于2008年8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八份)及电子稿报市科技局人事处(相关表格可登陆市科技局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www.njkj.gov.cn)。
四、工作要求
评选条件、评选方法与程序等必须严格遵照苏人通[2008]180号文的要求办理。请各区县按照推荐工作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杨正宁,电话:83639275,电子邮箱:njfgc2006@126.com;
市科技局人事处 万向红,电话:83639292,电子邮箱:njkjjrsc@126.com.
附件:
1、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科技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8]18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