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认真抓好《
教育法》、《
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
义务教育法》,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完整、准确地理解《
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各项制度以及具体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
(三)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重点加强守法的养成教育,使他们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要把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要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四)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
(五)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教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校。积极宣传、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申诉、复议等法定救助渠道,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依法治理的机制与制度,将教育事业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要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完善评估标准,不断总结推广好的作法和经验。要围绕“平安校园”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六)充分发挥教育领域的人才优势,深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律与特点,建立研究、推广普法经验成果的队伍与平台,形成相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使学校成为辐射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