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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闽教人〔2006〕8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高等学校,省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33号),现就做好2006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条件
  1、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20100)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2、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代码910100)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其中,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先通过网上报名后再进行现场确认,方才完成报名程序(注意:二者缺一不可)。
  2、为保证我省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厅指定福建师范大学统一负责我省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试报名工作,指定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统一负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报名工作。
  福建师范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7日至31日。厦门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10日至23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至30日。具体报名事宜请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主页(网址为:http://www.fjnu.edu.cn/yjsc)或厦门大学考试中心主页(网址为:http://kszx.xmu.edu.cn),按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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