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
(3)交纳报名考务费。
(4)进行电子摄像。
(5)核对信息校对单无误后,签字交确认点保存备查。
3、现场信息确认交验材料及有关要求:
(1)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或军人证)及复印件。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2005级专科预科生报名工作由办班学校负责组织,统一向所在地的设区市高招办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报考志愿与2005年的志愿应相一致。
(五)报名费用
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的标准为每生110元。
四、填报志愿及注意事项
(一)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三个院校,每个院校填报二个专业志愿。
(二)高起本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志愿进行修改,现场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升本考生是否需要加试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四)招生计划备注栏内的招生范围注明限招“系统职工”、“委培单位人员”的属限招条件;“面向××地区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但没有户口限制。没有注明的即面向全省招生。大部分院校学习形式中的业余主要是指夜大,请务必了解清楚,避免误报。
(五)报名组织
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并报省高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