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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制定“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加快“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完善运作规程,加大公益文化活动招商力度,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改企。稳步推进“政社分离”改革,重点抓好莞城、黄江等镇街50个老社区改革试点,并逐步推广。加快推进公共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公共服务市场化水平。继续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快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一卡通”集中缴费智能系统,实现水、电、气、电话、宽带、社保等费用“一卡”缴纳。推进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改革。加快完善社工工作制度。继续稳步推进医药体制改革。

  七、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加大力度改善民生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市属“四院一中心”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内投入使用。加快市中医院新院、市卫生学校新校、市中心血站等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年内尽快开工建设。新建、扩建、改建一批镇(街)医院,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硬件设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小病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就医。加大对禽流感、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和职业病的防治力度。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镇街初中阶段教育的统筹,促进初中阶段教育均衡发展。出台《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逐步提高新莞人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比例。继续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加快实施市第二高级中学等12所高中学校的新建扩建工程。继续抓好示范性高中创建。加快职教城规划建设进度,加快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校分校区和职业技能实训中心,支持重点职校与我省东西北部县市开展联合办学。研究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财政政策,加大力度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继续整治违法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提高教育综合实力。

  加快发展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巩固和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果,继续推进图书馆之城、博物馆之城和广场文化之城建设,加快推进图书馆进社区等工作,进一步繁荣基层文化。继续实施文艺精品战略,重点抓好音乐剧《莞香》和大型交响乐《虎门魂》的创作和演出。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良好文化环境。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实施“半小时体育生活圈”工程,完善各项体育设施,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打响篮球城市品牌,加快建设市篮球中心。积极备战第十三届广东省运动会。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减少人口数量,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4‰以内。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推进农保与职保的统筹发展,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住院险从4万元提高到10万元,综合险从8万元提高到15万元。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增加生育保险,实现对参保人医疗保障的最大化。加强对国家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研究,完善养老基金支付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基金支付风险。加强社保基金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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