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扶持农村转型发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治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继续对欠发达镇村实施借贷款贴息政策,完善“超收奖励”的财政激励机制,将欠发达镇(四类镇)的奖励分成由30%提高到40%。逐步推行“市镇主导开发,市镇村三级分利”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审查、土地款管理和经济合同管理等制度,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针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加强村一级贷款担保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农村审计监督。继续积极开展结对帮扶。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加大松山湖引资力度,加快集聚一批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支援服务企业,重点推进科技园二期、创意生活城、生态景观带等建设,推动产业规模的形成。加快推进松山湖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项工作,提升园区的综合功能和吸引力。推动虎门港建设全面提速,加快7号、8号泊位以及中海油等码头建设,抓紧完成一期市政工程,全面铺开二期市政工程,加快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全力抓好已建泊位运营,积极推动对台直航。加快推进生态园路网和中心区建设,加快已奠基12项工程进度,启动拟开工的19项工程。加快长安新区规划编制和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加快征地拆迁,尽快启动水利、环保、道路、填海等项目建设。加强对东部工业园发展的统筹,提升园区开发水平。
推进产业集聚和产业转移。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重点建设好五金模具、服装、家具、毛织等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大力推动国家名牌、省名牌和区域国际品牌的创建。加强技术创新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技术研发、质量检测、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加快城区、镇中心区“退二进三”步伐。加大对“双转移”的统筹,重点推进与韶关、惠州共建市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引导低附加值、产业关联度不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简单加工装配的生产制造环节向产业转移园转移。
六、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快农业农村改革。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零散耕地向专业大户、农业企业流转集聚。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加快落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继续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启动村级体制改革试点,设立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分离村级行政管理与经济运营职能,稳步推行分账核算。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扩大基层部门和镇街的管理、审批权限。探索开辟重点项目优先办理快速通道,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整合政府效能投诉平台,强化效能监察。建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投入。完善财政投资项目代建制,稳步扩大实施范围。加大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力度,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对落实科学发展的评价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