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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财采购〔2009〕9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2009年工作要点》(财办库〔2009〕9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促进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好我省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现将《2009年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9年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09年,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将在省财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推进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按照“明确重点、突出亮点、创新发展、规范管理、狠抓落实”的原则安排各项工作,努力在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上取得新突破、新发展,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

  巩固并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积极采取措施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纳入到政府采购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公共工程政府采购规范管理的有效机制;继续做好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项目如中小学免费教科书等的政府采购工作。在继续扩大范围和规模的同时,注重提高采购质量和综合效益。

  二、继续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进一步规范操作,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制度,在完善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地方立法建设,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省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重点做好我省政府采购地方立法条文修订完善工作,争取省人大审议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各地区可一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政府采购管理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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