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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渝建发〔2008〕1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第二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2008年8月1日起开展第二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下简称“大师”)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市勘察设计单位、科研院所从事勘察设计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申报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市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望。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
  (三)曾多次主持过重大工业或民用建设项目(含市外及境外工程)的勘察或设计,其技术水平达到或超过市内或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贡献突出。
  (四)在消化、吸收、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或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市(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市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五)在工程勘察或设计理论上有较高造诣,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一级或SCI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或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工程技术类著作2部;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不少于2部市(部)级及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
  二、材料申报
  (一)《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每份申报表上贴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另附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附件材料(一式2套):
  1、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正高级技术职务证书或任职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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